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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涉诉讼财物、应税抵税财物的价格评估。指在法律诉讼、司法公证、税收政策过程中为法院、检察院、公安、工商、税务、海关等国家行政机关服务,对其扣押、追缴、没收、经济纠纷产生的民事、经济案件涉及财物的价格进行评估。

2.理赔物、索赔物、抵押物、无主物、拍卖物的价格鉴定与评估;

3.房地产、建筑物、农村产权、工程造价等的价格鉴定与评估;

4.损毁物、火灾损失等的价格鉴定与评估;

5.停运、停业、停产等各种经营性损失的价格评估与鉴定;

6.资源性资产价格鉴定与评估。指对海洋资源、森林资源、水资源、土地资源、生物资源、动植物资源、草场资源、矿藏资源等资源性资产进行价格鉴定评估。

7.无形资产价格鉴定与评估。指对专利技术、专有技术、版权、著作权、商标、商誉、植物新品种、邻接权、计算机软件、商业秘密、地理标识等各类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;

8.特许经营权价格鉴定与评估。指收费高速公路经营权、出租小汽车经营权、营运线路经营权、商品专卖经营权、专利许可权、网络使用权、销售网络特许权等的价格评估;

9.损失赔偿价格鉴定与评估。指不正当竞争、广告侵权、知识产权侵权等损失赔偿的评估及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评估;

10.特殊商品价格评估。红木家具、瓷器等。

11.其他价格不明或需要确定价格的价格评估与鉴定。



1.港航船舶价格鉴定与评估。指码头、防堤坡、护岸、堆场道路、船坞船台、船闸、水下地基及基础、土石方、人工岛及平台、海岸及近海工程、航道整治及去排水工程、疏浚与吹填造地、水下开挖与清障、水下炸礁等港航工程价格鉴定与评估;客轮、 货船、货客船、救助作业船、 工程船、指航船、渔船、快艇、军用舰艇等各类船只及其货物的价格鉴定与评估。

2.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价格鉴定与评估。因交通事故直接造成的车辆、财物、道路及设施等地上附着物的实际损失价格鉴定与评估。

3.二手车辆价格鉴定与评估。指各类损毁、报废、处置、变卖、抵押等机动车辆的价格鉴定与评估。

4.珠宝玉石价格鉴定与评估。指各类珠宝玉石及其制品、钟表等的价格鉴定与评估。

5.艺术品价格鉴定与评估。指馆藏三级以下文物、古玩、古书、字画、瓷器、艺术品、工艺品、珍稀动植物制品及衍生物等稀有物品价格鉴定与评估;

6.机械设备价格鉴定与评估。农业机械、重型矿山机械、工程机械、石化通用机械、电工机械、机床、汽车、仪器仪表、基础机械、包装机械、环保机械、特种设备、其他机械等机械设备的价格评估

有偿服务价格评估,主要是针对服务价格及服务价格纠纷这类业务进行评估。包括教育服务收费、医疗服务收费、中介服务收费、经营服务收费(邮电、交通、房屋租赁、居民生活、修理、文化娱乐、旅游、城市居民公用设施、仓储、技术、公证、代理、广告等服务收费)